劇情簡介:
隸屬於洛城警局的特殊武器戰術小組的Jack在任務中成功解除位於一棟辦公大樓的電梯的炸彈,但設置炸彈的犯人在雙方火力對峙的過程中仍然順利逃脫。事件結束後的某日清晨,Jack親眼目睹了一起公車爆炸,驚魂未定的他當下立即接到先前那名炸彈客的來電。炸彈客在通話中表示他已在另外一輛行駛中的公車上裝設炸彈,一旦公車的時速超過五十英哩,就不得再低於這速度,作為人質的車上乘客也一個都不准下車,否則性命難保...。
《捍衛戰警》這部作品其實沒什麼特別好說的,它在動作片的地位就像是Stephen Curry的三分球,足以作為該領域的教科書。影片開場先以一起電梯驚魂帶出接下來的故事主軸,擠滿受困民眾的狹小空間是警方與罪犯交手的戰場,氣氛因此格外緊張。當危機發生的場景轉移到一輛無法停止的公車後,觀眾的情緒也隨著人質面臨的各種突發狀況而起伏不定,當中最精彩的自然是飛越斷橋的經典戲碼(順帶一提...《流言終結者》有針對這一段做過實驗,結論是公車即使在跳台的輔助下也無法成功,更別說是電影中的正常道路了)。主角與炸彈客在失控地鐵上進行的搏鬥為電影劃下了完美的句點,幸虧當初試片的反應良好,原先只是分鏡腳本的它因此得以呈現在其他觀眾面前。
影片中的男女主角Keanu Reeves及Sandra Bullock雖然後續的星途發展各有不同,但這兩位演員至今仍有固定的作品產出。反觀從攝影轉任導演一職的Jan de Bont...在《捍衛戰警》及《龍捲風》(Twister, 1996)後因為接連搞砸了一兩部大型製作電影(當然也可能有其他因素),現在的影迷大概已經認不得這號人物是誰了。話說回來...這位荷蘭導演的《捍衛戰警2:喋血巡洋》(Speed 2: Cruise Control, 1997)及《鬼入侵》(The Haunting, 1999)真是糞作中的經典,當年筆者還被電影預告騙去戲院看了後者,結果同行的友人幹譙了好一陣子(這就是所謂的「不經一事,不長一智」吧)。
(原文寫於2009.02.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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